七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降低处理负荷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五、建设、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运行和管理,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设计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运输和处理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对烟气、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在坚持因地制宜、向外排放的,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地表水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四、散落和滴漏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 应用新工艺、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促进社会、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制定本技术政策 。运输,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有条件的地区 ,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采取工程措施,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炉渣、
三、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
六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技术可行、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经监测 、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运营市场化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堆肥 、适度规模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立项、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污水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资源化、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1.5 应按照减量化、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以减少热污染。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防止污染环境。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法规,焚烧 、收集、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二、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填埋气体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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